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系制造卫生杀虫气雾剂等的原药。不能直接使用,应配成制剂后再使用。这种加工工艺应在工厂用特殊的技术 |
产品性能 | 无色至黄色油状液体。不溶于水,能溶于一般有机溶剂中。属神经毒剂。低毒。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口鼻吸入及皮肤接触。使用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
2、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3、使用后及时清洗皮肤裸露部位。
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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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误吸后,应立即转移到空气通畅处休息,给与充足的氧气。如感到无法呼吸,要及时进行人工呼吸,并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如溅到眼中,应立即用清水洗眼睛至少15分钟。并到医生处或附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如接触皮肤,应立即脱下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彻底洗净被污染的皮肤。
如误服,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并去医院接受检查治疗。不能催吐。大量吞服时,应立即进行洗胃,以防止窒息,对症治疗。
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下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藏在儿童接触不到的低温干燥处。远离食品,种子,饲料。避免接触火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