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可根据施药器械的性能和施药环境,兑水50-100倍稀释后进行超低容量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残杀威与四氟苯菊酯复配制剂,能有效防治室外蚊、蝇害虫。适用于公共卫生环境,如居住地、建筑地、街道等场所外部环境的蚊蝇防治;以及垃圾场、养殖场等场所的蚊蝇防治。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胶鞋和戴口罩、手套等,避免药雾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肥皂水冲洗裸露部位皮肤。
2)本品对蚕、鱼类、蜜蜂、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及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
3)切勿向人体、食物喷洒。 4)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以防分解。 5)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敏感体质人士、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远离本品。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疼、头晕、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若药液沾染皮肤或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吸入,请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误服、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应置于儿童及宠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运输时,请防雨淋、高温,注意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包装。 ·请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