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兑清水稀释10-15倍进行弥雾喷雾;药液现配现用,不可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剂复配而成,击倒与致死互补,具有触杀和胃毒的作用,对家居、学校、工厂、办公室等室内蚊、蝇有防治作用。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细心阅读本标签或产品说明书;本品仅限室内使用。
2.施药时请配戴保护性衣物,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罩等,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注意防护,施药后及时清洗暴露皮肤并更换衣物,施药后彻底清洗可能受污染的器皿。如果处理部位高于头顶,需对低处用塑料布或其它类似材料覆盖进行防护。
3.在处理区通风前,禁止孩童、宠物或其它未着防护的人员进入处理区域。
4.本品对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对鱼有毒,注意不要喷到鱼缸内。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褪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吸入: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不慎误食,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效的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产品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猛烈撞击、日晒、重压、防潮、防水。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置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