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有机磷神经毒剂,主要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倍硫磷在卫生害虫上使用效果较好,可有效杀灭蚊蝇。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污染水源。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7.农药废弃物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抽搐、呼吸困难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高锰酸钾溶液、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闪点33.1摄氏度,属易燃液体。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闪点33.1摄氏度,属易燃液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