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拧开瓶盖,将药液的芯棒与电热蚊香液加热器底部中心对齐,小心旋入固定。
2.配套使用各型电热蚊香 |
产品性能 |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累计有效驱蚊时间可达30晚以上(27毫升)或45晚以上(40毫升)(每晚8小时计),使用方便,是理想的夏令驱蚊用品之一。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 |
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勿覆盖任何物品;开启门窗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
2)为取得最佳使用效果,请使用配套的电加热器。
3)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加热器工作时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
4)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5)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使用后应洗手。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仅用于室内。本品对鱼、家蚕有毒,勿使药液污染鱼池或水塘,蚕室、蚕房及其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2.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不得靠近明火。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物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