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用于卫生上室内防治蚊子,将本品按上述用药量稀释后,于其出没之处滞留喷洒。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卫生杀虫剂,具触杀、胃毒和熏蒸三重作用。本产品可用于家庭、旅馆及仓库等室内场所防治蚊子。 |
注意事项 | 1.仅用于室内,使用前请细心参阅本标签或使用说明书。2.本产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有毒,对家蚕高毒。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剩余的药剂用专用容器回收处理,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挪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本产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孕妇、哺乳期妇女、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1.药液溅入眼中或溅到皮肤上,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后送医院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请及时转移到清新空气流通处并就医。2.如有误服,请勿引吐,并携标签迅速就医。3.解毒剂:阿托品(Atropine)、解磷定(PAM)或双复磷(Toxogonin)。解毒剂的使用应遵医嘱。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产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要确保不倾倒、不泄漏、不损坏,防止高温、雨淋,使用专用车辆运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