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药液应现配现用,配好的药液不宜存放太久,使用时,将本品以1克/平方米制剂用药量,按40~60倍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剂,属神经毒剂,具有触杀和胃毒的作用,适用于住宅、宾馆、工厂、仓库等室内场所防治苍蝇、蚊子、蜚蠊。 |
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剂,不要让药剂沾染皮肤和眼睛。2、不要向人体、食物喷洒。
3、现配先用,加水稀释后,不可久置,碱性条件下易分解。
4、使用后,及时洗手、洗脸,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和工作服。
5、本品对蚕、鱼、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敏感体质人士,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远离本品。
9、本品仅用于室内。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褪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
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
吸入: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
误食:不慎误食,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效的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产品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猛烈撞击、日晒、重压、防潮、防水。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置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