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棕黄色油状液体,在酸性介质中稳定,强碱性条件下易分解。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可与其它菊酯类产品复配制成气雾剂和喷射剂,防治蚊、蝇和蜚蠊卫生害虫。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靴和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使用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2.本品对鱼虾、蜜蜂、蚕高毒,使用时勿接近鱼塘、 蜂场和桑园。 3.如有洒漏,应以合适惰性物质吸收,收集完全,置于合适容器中;用水和合适的清洁剂清洗受污染的区域,收集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 4.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痉挛。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或中毒,请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采用原装容器加锁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贮运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漏、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