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蚁巢密度较小时,对单个蚁巢点投放本品15克,蚁巢密度较大时,除对单个蚁巢点投放20克饵剂外,再按 |
产品性能 | 本品适用于公园、绿地、运动场、草坪、各种工业区、及非耕地区和非畜牧区防治红火蚁。施用后,工蚁会将药剂颗粒带入蚁巢供巢内蚂蚁取食,并饲喂给蚁后。很快发挥作用,巢内蚂蚁包括蚁后在1-4周内逐步死亡,由此整个蚁巢种群得到控制。 |
注意事项 | 1.不要与气雾剂,其它触杀性杀蚁剂或蚂蚁趋避剂在同一区域混合施用。 2.24小时内施药区域请勿洒水,灌溉。 3.24小时内如有降水,请勿用药。 4.使用本品穿戴防护服避免药剂直接接触,使用完毕后洗手。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做他用。 5.请勿投入水中。请勿在池塘,水沟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6.使用时切勿污染食品及饮水。 7.过敏者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不慎吸入,即刻转移至新鲜空气处。 2.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不慎吞服,勿催吐,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 4.医生使用:对症治疗(去除污物,注意生命体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处。并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远离火源,明火及高温处。 2.贮运时,应严防日晒和潮湿,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粮食混放、混运。 3.配方中含有油性引诱剂,长期暴露在空气中会产生腐臭味并且会降低引诱效果。用完后封严保存,并于包装打开后3个月内用完。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