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药液应现配现用,配好的药液不宜存放太久。超低容量喷雾(ULV):建议将本品兑水稀释10倍,即10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只能用水稀释,对蚊和蝇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以超低容量喷雾或热雾方式防治蚊和蝇,方便、效果理想。 |
注意事项 | ①对人、畜有毒,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液,皮肤及眼睛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②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③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洗衣粉水洗涤,并用肥皂水冲洗皮肤裸露部位。④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⑤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①吸入: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并注意保暖,及时就医。②皮肤接触:一旦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温水会增加刺激性,这不是系统中毒迹象。一旦皮肤接触,可以考虑用含有维生素E的油或润肤液涂抹。并就医。③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也包括眼睑。如果戴有隐形眼镜,在冲洗5分钟后,摘掉隐形眼镜,然后继续冲洗眼睛。温水会增加刺激性,这不是系统中毒迹象。如需要,用镇定作用的滴眼液。并就医。④误服:漱口并让患者小口喝水。不要引吐,误服后引吐会有产品进到肺部的风险。如果吞咽,立即携带本包装或标签寻求医生的建议。⑤中毒症状:局部症状表现为皮肤和眼睛感觉异常,皮肤、眼睛和粘膜刺激,吸入引起咳嗽,通常情况下症状是暂时的,在24小时内可以恢复。全身症状表现为胸部不适、心动过速、血压过低、恶心、腹痛、腹泻、呕吐、头昏眼花、视力模糊、头疼、厌食、嗜睡、昏迷、抽搐、颤栗、虚脱。⑥中毒处理:局部处理应对症治疗。全身处理也应对症治疗,监测呼吸和心脏功能;一旦误服,误服量大而且在开始两个小时内可以考虑洗胃,可以使用活性碳和硫酸钠;保持呼吸畅通;如需要,可进行输氧或人工呼吸;一旦抽搐,按照标准服用苯并二氮(如:安定),如果没有效果,可用镇静安眠剂。禁忌:阿托品,肾上腺激素衍生物。没有专门解毒药剂。自然恢复,无后遗症。⑦如发生中毒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①本品应以原包装置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加锁保存,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②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③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