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产品为室外使用的卫生杀虫剂,由专业人员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以触杀、胃毒为主。能有效防治苍蝇、蚊子、蜚蠊卫生害虫。 |
注意事项 | 1. 本产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毒性大,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剩余的药剂用专用容器回收处理,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挪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 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口罩及手套,避免吸入药液;不要让药液沾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 本产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勿在人群敏感区域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远离本品及施药场所。
5.勿向人体、食物使用。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1.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 药液溅入眼中或溅到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后送医院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请及时转移到清新空气流通处。
3. 如有误服,无特殊解毒剂,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产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要确保不倾倒、不泄漏、不损坏,防止高温、雨淋,使用专用车辆运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