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将本品兑水稀释30-100倍,喷洒在蚊蝇活动和栖息的地方。防治蜚蠊(蟑螂):本品兑水稀释30-100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滞留性卫生杀虫剂,适用于防治蚊、蝇、蜚蠊卫生害虫。喷洒在墙面、玻璃、纱窗、屋顶等害虫出没的地方即可。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存放日久可能会有少量分层,摇匀后使用不影响药效。 2.本品有毒,勿对人、宠物、牲畜和食物喷洒。 3.本品对鱼、家蚕、蜜蜂高毒,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污染鱼缸,养蚕房及其附近禁用。 4.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孕妇及乳期妇女勿接触本品。 5.在碱性条件下易分解。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涎、瞳孔缩小、呼吸道分泌物增多、多汗、肌束震颤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清水或2%-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中毒严重的用阿托品或氢溴酸东莨菪碱解毒。忌用肟类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