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用水稀释80-200倍后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白蚁防治剂,对白蚁具有较强的胃毒和触杀作用,用于建筑物周围土壤、木材等防治白蚁。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施药时应注意安全。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水生生物毒性高,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使用时应注意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远离桑田,远离水产养殖区及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蜜源作物花期禁用。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相混,以防降低药效。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解除本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不慎接触皮肤或渗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洗胃是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中防高温、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