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使用时,蚊、蝇按0.2克/平方米制剂用药量用水稀释100-250倍;蜚蠊按0.3克/平方米制剂用药量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蚊、蝇、蜚蠊(俗称蟑螂)卫生害虫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本制剂仅适合室内滞留喷洒处理。 |
注意事项 |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戴口罩手套,防护面罩等,避免吸入药液,不要让药剂沾染皮肤和眼睛。
·使用后,及时洗手、洗脸,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和工作服。
·本品对蚕、鱼、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敏感体质人士、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请远离本品。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勿向人体及食物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疼、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若药液沾染皮肤或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若不慎吸入,请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
·若误食,请立即携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使用时或使用后有任何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并远离火源或热源。
·应置于儿童及宠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运输时,请防雨淋、高温,注意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包装。
·请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