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具有特异气味的深蓝色液体,含有的主要成份四氟甲醚菊酯和炔丙菊酯均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用本母药加工的电热蚊香片对蚊子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本品是加工电热蚊香片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且加工电热蚊香片应在蚊香片加工厂用特殊技术进行。本产品只能用于制造推荐浓度的电热蚊香片。 |
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用后及时清洗暴露部位皮肤。
2、用过的容器不要再使用,应穿孔压扁后掩埋在安全的场所
3、不要在池塘、湖泊或小溪中清洗器具或处理剩余药液。对鱼有毒
4、勿放在阳光直射处。
5、避免在靠近热源和火焰的场所贮藏。
6、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7、使用后,不能将剩下的药剂倒入河川水中。
8、禁止在蚕房中使用,切勿污染桑园及蚕室
9、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疗法:立即脱下被污染的衣服,并用大量的肥皂和清水彻底洗净被污染的皮肤。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清水洗眼睛,至少洗15分钟,并立即到医生处或附近的医院检查治疗。如误服,应到附近的医院找医生检查治疗。
医学治疗:如误服时,应立即进行洗胃,以防止窒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产品应贮藏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冷暗处,避免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混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