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低毒卫生杀虫剂,对蜚蠊、蝇、蚊有良好的击倒和致死作用。按制剂每平方米用2-3克撒布于害虫活动或栖息处,才能保证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为延缓抗药性产生,使用时尽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使用时注意安全,勿让儿童玩耍。
4、本品不要与食物一起存放。使用时切勿污染食品及饮用水。
5、本品对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其及相关作物的影响。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清洗器械水不可倒入水道、池塘、河流。
8、过敏者禁用,使用时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水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