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按1:100倍兑水稀释制成悬浮液,于蚊、蝇、蜚蠊活动场所及物体的表面做滞留喷洒。必要时需再次做滞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杀虫活性较高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害虫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苍蝇、蚊子,蜚蠊卫生害虫。 |
注意事项 | 1 勿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 本品对鱼、虾、家蚕、蜜蜂等毒性高,在桑园、鱼塘、河流、养蜂场等处不能使用,在其周围使用也应十分注意,防止污染发生中毒事故,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3 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洗手和衣物,切勿向人体、食物食用。
4 包装物不得挪作它用,弃置包装废物时,切勿污染水源。
5 本品仅用于室内滞留喷洒。使用后注意通风。
6过敏者禁用。如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神经毒剂,接触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中毒。
急救措施:污染眼睛及皮肤时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者应洗胃,不能催吐,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