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1:50配水喷雾器喷洒使用(每平方米制剂用量10克)。
2. 可用容器计量。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杀蝇乳油,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本品系低毒,专用于室外垃圾场所驱杀蝇。 |
注意事项 | 1. 使用时应配戴防护措施,如手套、口罩、靴子等,工作后及时洗手、脸及裸露部分,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2. 配药时配戴好口罩,远离儿童。喷药后用肥皂水洗手。
3. 对鱼有毒,药械不得在河塘沟渠中洗涤。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
4. 注意保护环境,不要随意丢弃未用完的药品或过期的药品,未用完的
药品密封保存,贮存时放在暗处。
5. 药液随用随配,不能与碱性药剂合用。
6.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
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
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
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
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
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
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
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立即引吐、洗
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①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的暗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
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② 在运输中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混
运,避免与皮 肤、眼睛接触,防止从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