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药液应现配现用,配好的药液不宜存放太久。采用超低容量(ULV)喷雾器超低量喷雾,原则上将本品对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氯菊酯和S-生物烯丙菊酯的混剂,对蚊和蝇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本品可适用于食品加工业、餐馆、学校、商用楼宇、酒店、医院、飞机、火车、轮船、动物饲养场所、家庭、大型场馆、游乐场所、物业社区等蚊和蝇孳生的场所。 |
注意事项 | 1、对人、畜有毒,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2、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3、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洗衣粉水洗涤,并用肥皂水冲洗皮肤裸露部位。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为降低人、畜等无关人员的暴露风险,施药后需要密闭1小时后,其他人员再进入施药区域。 |
中毒急救措施 | 1、吸入: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处休息并注意保暖,如果持续出现中毒症状,立即就医。
2、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和鞋子,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如果症状持续就医。 3、眼睛接触:若溅入眼内,用大量清水清洗并就医。
4、误服:不要引吐,漱口并就医;
5、中毒症状:局部症状表现为皮肤和眼睛感觉异常,吸入引起刺激和咳嗽。全身症状表现为兴奋、肠胃不适、战栗、头昏眼花、头痛、没精神、呕吐、腹痛、肌肉抽搐、昏迷及恶心。
6、中毒处理:局部处理应对症治疗。眼睛接触,滴局部麻醉眼药,即点1%盐酸丁卡因眼药。必要时给止痛剂。全身症状处理包括气管插管和洗胃、服活性炭;监测呼吸和心脏功能、心电图;如吸入,查是否肺水肿,必要时人工呼吸;没有专门解毒药剂,抗惊厥治疗药为安定。禁忌:肾上腺素化合物
和阿托品。 7、如发生中毒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以原包装置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加锁保存,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