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药液应现配现用。配好的药液不宜存放太久。2、防治蚊、蝇,将本品对水稀释500倍,即10克药剂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有效防治蚊、蝇和蜚蠊卫生害虫。 |
注意事项 | 1、对人、畜有毒,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2、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3、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洗衣粉水洗涤,并用肥皂水冲洗皮肤裸露部位。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1、吸入:将患者放置于空气新鲜处休息并立即就医。
2、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并立即就医。
3、眼睛接触:若溅入眼内用清水充分清洗并立即就医。
4、误服:如果患者完全清醒、误服时间不足半小时、不易获得医疗救治情况下可引吐,注意勿使呕吐物进入呼吸道。漱口并立即紧急就医。
5、中毒症状:局部症状为皮肤和眼睛感觉异常。全身症状表现为出汗、流泪、流口水、脸红、头昏眼花、呕吐、腹泻、心搏徐缓/心动过速、低血压、胸部不适、腹痛、肌肉颤搐、抽搐、呼吸困难、视力模糊、恶心、头痛。
6、中毒处理:局部处理应对症治疗。全身症状处理包括气管插管和洗胃、然后服木炭;如需要人工呼吸或吸氧;抗抽搐药剂为安定。解毒剂:阿托品。
7、禁忌:肟类药剂(磷定、oblidoxime)、琥珀酰、氨茶碱、吗啡衍生物。
8、如发生中毒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以原包装置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加锁保存,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