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蒸汽压较高,对卫生害虫具有击倒性和杀死活性,有驱赶作用。适合用于制作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杀虫气雾剂和喷射剂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用专用开桶工具逆时针打开桶盖,用后的包装桶不能污染水源和河流,应销毁掩埋或用强碱溶液浸泡数天后清洗回收利用。
2、操作时要戴上口罩和手套,处理完毕后立即清洗。生产过程封闭,车间加强通风,加强隔离。
3、万一起火,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扑救,若有泄漏
或遗洒,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可将泄漏物收集在容器内,用砂土、活性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也可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清洗,洗液稀释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4、本品对鱼、蜜蜂、蚕有剧毒,切勿污染水源、河道及养蜂、养蚕场所。
5、使用后及时清洗暴露部位皮肤。
6、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药液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请医生治疗。
2、如药液溅到皮肤上,立即用大量肥皂和水清洗。
3、如误服,无特殊解毒剂,请立即携标签就医,可按出现症状进行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产品要包装在密闭容器中,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低温)的库房,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曝晒。运输装卸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严禁猛烈撞击,且不可倒置。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合贮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