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适用于背负式喷雾器和其它常用的喷雾工具作滞留喷雾。将本品按上述用药量稀释100倍后喷洒于蚊、蝇、 |
产品性能 | 本品适用于驱杀苍蝇、蚊子、蟑螂害虫。 |
注意事项 | 1、对人、畜有毒,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
2、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3、喷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洗衣粉水洗涤,并用肥皂水冲洗皮肤裸露部位。
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药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清洗,并立即请医生治疗。
不慎吞入药液,勿催吐,应立即携带此标签,请医生治疗。
不慎药液接触皮肤, 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
过量接触或误服,可能发生接触性皮炎、头晕、头痛、恶心、乏力;部分患者有呕吐等现象。
医生使用:如果指明是吞入该种产品时,应进行洗胃,并注意防止吸入。治疗:对症处理(清除污染物,注意生命体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药剂储存于原容器中,保持容器处于密封状态。药剂不能用铁或铝质容器存放。
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毁掉空包装袋,并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处置所用的废弃物。
在洗涤药械或处置废弃物时不要污染池塘,河流和水源。 |
备注 | 巴斯夫紧急热:021-58611199(24小时) |
质量保证期 | 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