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水稻的螟虫、瘿蚊时,建议在秧田中撒施,注意安全;防治棉花的蚜虫时,应于棉花播种前或播种时施苗期沟 |
产品性能 | 本品以砂为载体,含杀虫有效成份为克百威。外观为紫蓝色疏松颗粒剂,是一种广谱性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等作用方式,能防治水稻、棉花、甘蔗、花生作物的害虫。 |
注意事项 | 1 .在甘蔗、花生、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60天,每个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60天,每个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不能与敌稗同时施用,如需施用敌稗应在施用本品30天后再用,如先施用敌稗,可在3天后施用本剂。2 .不可与碱性农药、肥料混用。3.本品应按中毒农药规定进贮藏、运输和施用。施用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4.严禁将本品制成水剂直接喷雾或作用本说明书规定外的其它方法。5.施药一周内,严防禽畜进入施工区觅食。
6.本杀虫剂对鱼类、鸟类及野生动物有害,在施过药的地区觅食的鸟类可能致命。因误食致死的鸟尸会对其它鹰类及肉食鸟类造成危险,应立即掩埋或处理以防其它野生物受害,不慎撒泼的杀虫剂颗粒必须遮盖住或处理掉。杀虫剂不可直接施撒在水中或沼泽湿地,自施撒地区被风吹散或雨水冲走的杀虫剂可能对附近的水生生物造成危险,不要在水源清洗用具或处理剩余药剂以免造成水质污染。施药一周内,严防禽畜进入施药区觅食。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但在体内代谢快,排泄快,轻度中毒者一般,在12~24小时可完全恢复,快的在1~2小时就能恢复。
2、急救立即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脱掉衣裤,用肥皂水彻底冲洗。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洗胃等。注意清除呼吸道中污物,对呼吸困难者要采取人工呼吸。输液可加速毒物排出,但要防止肺水肿发生。
3、治疗以阿托品疗效最佳,用0.5~2毫克口服或静脉或肌肉注射,每15分钟重复一次至阿托品化,维持阿托品化直至中毒症状消失。不能采用复能剂。出现肺水肿以阿托品治疗为主,病情重者加用肾上腺素。失水过多要输液治疗。呼吸道出现病变者应注意保持畅通,维持呼吸功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解磷定对缓解中毒症状不但无益,反而有副作用,切不可用解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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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