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早稻插秧后5-7天,晚稻插秧后3-5天施药。2、施药时田间保持水层3~5厘米,北方保水5~7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防除水稻田杂草的酰胺类选择性芽前土壤封闭处理剂。 |
注意事项 | 1、沙质土壤用药量要低一些,否则易出现药害;含有机质多的粘土用药量要适当增加,以保证药效。
2、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在杂草一叶期以前施药。
3、对鱼毒性高,鱼和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可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用过的容器和废气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