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无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按照包装桶的标识开启包装桶。操作时应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工作服,戴手套,远离火种、热源、严禁吸烟、饮水等;操作后洗干净手脸及身体裸露部分。
2、可根据情况对包装桶进行再利用或送三废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如果再利用,必须将包装桶内残余物经过吹扫置换,吹扫置换后所产生的物质,送三废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3、如果发生泄漏或遗洒,应进行回收,不能回收部分送三废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4、本产品不易燃烧。如果着火,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剂进行灭火。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产品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品,溅到眼睛、皮肤上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若误服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催吐并携带此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建议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及山梨醇导泻,无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 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