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水稻飞虱、叶蝉等若虫高峰期,直接喷粉。 2. 本品对薯类有药害,不宜在薯类作物上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低毒杀虫剂,具有强烈的触杀作用,对昆虫的作用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对飞虱、叶啴科害虫具有特效。击倒力强,药效迅速,但残效期较短,一般只有3-5天,对稻飞虱天敌、蜘蛛类安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 多使用次数为3次。 2、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10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蜱,以免发生药害。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薯类有药害,不宜在薯类作物上作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中毒轻度时头痛、恶心、呕吐、流涎、大量流汗、瞳孔缩小、腹痛;中度症状为肌肉纤维性痉挛、步行困难、语言障碍;重症为意识昏迷,对反射消失,全身痉挛。不慎吸入:将中毒者移至闻不到药味的地方,解开衣服,躺下保持安静。不慎接触皮肤中毒:立即脱下受污染衣服,并用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最好是食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中毒:给中毒者喝温食盐水催吐,呼吸困难时要马上进行了人工呼吸。一般急救药品为阿托品,绝对不可让中毒者服用吗啡或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