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害虫初发期使用,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中等毒性的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有胃毒、触杀及熏蒸作用。 |
注意事项 | 1.温室栽培方式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其他栽培方式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青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5次;在茶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6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敌敌畏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造成危害。
3、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敌敌畏用于室内必须注意安全。
6、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
7、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轻度中毒者会出现头痛、呕吐、多汗等症状。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等症状。
急救措施:
1、药液溅入眼睛或沾染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2、若发生意外中毒,用阿托品1-5毫克或解磷定0.4-1.2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药剂应专人专库严格管理,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中,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