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若虫高峰期,直接使用本品喷粉。
施药期间田间应保持浅水,利于药剂发挥作用。
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兼具杀虫、杀卵作用。具有强烈的内吸、胃毒和触杀作用,对稻飞虱、叶蝉等害虫均有显著的防治效果。本品使用经济方便,是防治水稻害虫的较好杀虫剂。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用药次数为3次。
2、应按登记作物施药,不应在薯类作物上使用,会产生药害。
3、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4、建议与其他作物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不能与碱物质混用。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 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 1小时 即表现出来。
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若皮肤接触到产品: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吞入产品: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 ,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