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1、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
2、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注意个人防护:接触本品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
2、工作场所应防火、防尘、防止泄露。
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应急人员应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两倍于泄漏的农药的吸收性物料盖住泄漏物,装入一次性可弃置容器中,收集回收运到特殊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
着火:采用泡沫、干粉或沙土灭火。
4、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更不可做他用。
5、不得污染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误服中毒,携此标签尽快就医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及其它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