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安全间隔期:水稻28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棉花28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 |
产品性能 | 本品通过抑制昆虫体内神经组织中的“乙酰胆碱酯酶(ACHE)”或“胆碱酯酶(CHE)”的活性破坏了正常的神经传导,引起一系列急性中毒症状,直至死亡。本品为高效、广谱性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胃毒、触杀两种作用方式,兼具杀卵功能,速效和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
2.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3.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4.本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河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的有效解毒剂是阿托品和解磷定。
中毒咨询24小时热线电话:0311-85915888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4.运输时注意防火、日晒、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