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可以在病菌侵入前后、但必须在发病前使用才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侵入前至发病阶段,用药越早效果越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杀菌剂,对稻瘟病有良好的防治效果,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组织,特别集中于稻轴和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持效期较长,耐雨水冲刷。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也不能与氯酚钠混用以免发生药害。
2、防治稻瘟病有效浓度下有时会出现小褐点或小褐线等轻微药害症状,特别是对籼稻,但一般不影响产量。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即使洗手洗脸。
5、本品安全间隔期为28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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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携次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以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以用阿托品1--5毫克做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