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防治叶瘟,在叶瘟刚发生时或预测即要发生时施药;防治穗瘟,在水稻刚抽穗期或齐穗期施药,兑水60~7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杀菌剂,对稻瘟病有效。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早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晚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不能与强碱性农药混用。为避免产生抗性,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无中毒报道。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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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