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乙酰甲胺磷为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其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的胆碱酯酶。
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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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开启包装,配制药液及使用本品时,请戴好口罩,眼罩,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品,穿长衣长裤。避免误食、口鼻吸入,眼睛溅入,及皮肤接触等。
2.产品如有结晶析出,为正常现象,不影响质量,用时摇匀即可。
3.使用本品后及时更换衣服,洗澡。盛过药液的容器不得随意丢弃,应集中销毁。不可将剩余药液倒入河流、鱼塘等水体中。
4.注意防火、洒落。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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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将本品密封后保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日晒,雨淋,远离火源。
2.搬运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忌盛放药剂的容器倒置。
3.远离儿童和其它无关人员,并加锁。不能与食物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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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