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1.本品为白色结晶固体,有刺激性气味,易溶于水、甲醇、乙醇、丙酮、二氯甲烷等溶剂。遇碱易分解。
2.本品为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在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制和施用中,操作人员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污染。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洗裸露部位。
2、废弃: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塑料容器要彻底冲洗,不能重复使用。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2、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3、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对污染地带进行通风。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典型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但病程持续时间较长,胆碱酯酶恢复较慢。
急救措施:吸入中毒时,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药品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发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催吐洗胃,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应对症治疗,注意防治脑水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严防潮湿、日晒或雨淋。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