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病害发生初期使用效果最佳。
2.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双向内吸传导性,叶面喷施或浇根都可,具有保护和治疗
双重作用;对霜霉属、疫霉属菌具有较强的杀灭能力,较低浓度既可抑制孢子的萌发,继而消灭病菌。 |
注意事项 | 1.本品胡椒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在蔬菜上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在橡胶树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在烟草上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3.本品不能与酸性、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开启包装时,容器口不要正对着自己或他人,防止农药喷到身上或眼睛内。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2.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皮肤接触或进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如冲洗后仍有刺激感,要进行专门治疗。
(3)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用阿托品1-5mg作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
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污染水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