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飞虱、叶蝉卵孵化盛期,每亩使用本品150-200毫升兑水50-70公斤,均匀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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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对昆虫主要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可用于有效防治水稻飞虱、叶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10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蜱,以免发生药害。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薯类有药害,不宜在薯类作物上作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到1小时即表现出来。
1.使用中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上,请立即用清水反复清洗。
2.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 ,氯 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于避光、阴凉、干燥、通风处。
2. 避免与粮食、饲料、食品、饮料混合储运。贮存仓库必须配置防消器材,照明灯使用防爆灯,贮存温度不超过40℃。远离火源和儿童。
3.运输时使用防雨式车厢,轻装轻卸。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