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叶蝉、飞虱低龄若虫发生时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2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对昆虫主要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本品具有触杀作用,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在低龄若虫期均匀喷雾,对水稻稻飞虱和叶蝉都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对芋、棉花盛开期有害,不能使用,也应防止药液漂移到该作物上;4、不能与敌稗同时使用或混用,可间隔10天以上使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贱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引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按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救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和运输时应注意远离火源热源,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存放于避光、阴凉、通风、干燥处。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