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在稻田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对昆虫的作用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对稻飞虱具有良好效果。击倒力强,药效迅速,但残效期较短。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化肥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急救措施:眼睛或皮肤接触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催吐,然后对症治疗,解毒剂为阿托品。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