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田间应保持浅水层2-3天。
2、顺风喷药,天气不良时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击倒力强,药效迅速,残效期较短。本品对水稻叶蝉、飞虱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10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蜱,以免发生药害。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薯类有药害,不宜在薯类作物上作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流涎、大量流汗、瞳孔缩小、腹痛、轻挛、呼吸困难。
2、吸入中毒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安静,接触中毒应脱下污染的衣服,并用肥皂水清洗皮肤。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最好是食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送医院救治,解毒品为阿托品,不可服用吗啡或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为易燃品,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3.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