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在若虫高峰期,均匀喷雾。田间保持浅水2—3天。视害虫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氨基甲酸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对稻飞虱、叶蝉效果较好,击倒力强,药效迅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10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蜱,以免发生药害。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薯类有药害,不宜在薯类作物上作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不慎误服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中毒可以使用阿托品解毒,绝对不能用吗啡或解磷定。
2.不慎接触皮肤或误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水反复冲洗至少15分钟或就医;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为易燃品,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