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掌握在飞虱、叶蝉发生高峰期前施药;
2、视虫害发生情况,隔8-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2-3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对昆虫的作用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对稻飞虱、叶蝉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署类有药害,施药时注意避免漂移至薯类作物;
3、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水稻收获前14天停止使用本剂;
6、使用时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的一般操作规程。如溅入眼中,要用大量清水(最好是食盐水)冲洗15分钟以上。
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 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治疗:
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
2、禁用解磷定 ,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3、中毒者呼吸困难时,要立即做人工呼吸,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贮存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
2、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住同运;
3、本品易燃,避免儿童接触;
4、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5、搬运时轻拿轻放,注意包装完整。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