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用本品的前后10天内不可使用敌稗;
2.本品对薯类容易产生药害,施用时避免药液漂移到薯类作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适用于水稻飞虱、叶蝉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 为3次;
2.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 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
4.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勿进 食和抽烟。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及包装物需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多汗、呕吐流涎、视力模糊,严重者 意识不清、皮肤出现风疹样皮炎、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 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个小时内即表现出 来。
2.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 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引吐 (清醒时方可进行)、洗胃、导泻,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 治 。急救药品可用阿托品,重者可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 、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避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