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飞虱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一次,均匀喷布于水稻植株中下部,施药时,田间灌3-4厘米浅水层保持2 |
产品性能 | 1、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作用机理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
2、具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并有一定的渗透和传导活性,击倒力强,药效迅速,残效期较短,为3-5天。 |
注意事项 | 1、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10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蜱,以免发生药害。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对薯类有药害,不宜在薯类作物上作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2、急救立即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脱掉衣裤,用肥皂水彻底冲洗。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洗胃等。注意清除呼吸道中污物,对呼吸困难者要采取人工呼吸。输液可加速毒物排出,但要防止肺水肿发生。
3、治疗以阿托品疗效最佳,用0.5~2毫克口服或静脉或肌肉注射,每15分钟重复一次至阿托品化,维持阿托品化直至中毒症状消失。不能采用复能剂。出现肺水肿以阿托品治疗为主,病情重者加用肾上腺素。失水过多要输液治疗。呼吸道出现病变者应注意保持畅通,维持呼吸功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解磷定对缓解中毒症状不但无益,反而有副作用。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切忌与食物、饮料、饲料等物品共存放,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装运时应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