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应按登记作物施药,不应在薯类作物上使用,会产生药害。
[2] 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对昆虫主要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使用3次。
4.开启包装物和施药时,应戴口罩穿防护服,使用完毕,应立即清洗接触部位,使用器械应用清水清洗2-3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 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 1小时 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阴凉干燥处保存,勿受潮。远离明火和热源。
2.不能与食物、饲料混放,远离儿童。
3.装卸农药时要特别小心,千万不要把农药放在其它重物的下面,以免压碎农药包装,同时还要防止农药从高处摔落。装发前,锤平运输车上凸出的钉子,铁皮,木楔,以免戳破农药包装而引起渗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