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飞虱、叶蝉低龄若虫盛期施药,施药时水量要充足,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昆虫主要是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到死亡。对刺吸式口器害虫防治有特效。主要用于防治水稻飞虱、叶蝉等虫害。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和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贱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引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按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救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火、防中毒。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