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水稻叶蝉、飞虱发生期,使用本品2250-3000毫升/公顷(150-200毫升/亩)对水稻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异丙威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刹,具有触杀作用,击倒力强,主要用于防治水稻叶蝉、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10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蜱,以免发生药害。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对薯类有药害,不宜在薯类作物上作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 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 1小时 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2]禁用解磷定 ,氯 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有效期:两年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