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稻飞虱、叶蝉低龄若虫期施药,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低毒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可有效防治水稻飞虱和叶蝉。 |
注意事项 | 1、本品禁止与碱性及强酸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薯类作物有药害,使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3、本品易燃,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注意防火,远离火源。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 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 1小时 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2]禁用解磷定 ,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避光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