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飞虱、叶蝉发生初盛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0天左右施药一次,最多使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低毒杀虫剂,具有强烈的触杀作用,并具有一定胃毒、熏蒸和杀卵作用,对飞虱、叶蝉类有特效,杀虫迅速,残效较短。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2、在稻田施药前后10天避免使用敌稗, 以免发生药害。 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 4、对鱼类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5、本品虽低毒,但使用时仍需注意安全,穿戴好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中毒轻度时头痛、恶心、呕吐、流涎、大量流汗、瞳孔缩小、腹痛;中度症状为肌肉纤维性痉挛、步行困难、语言障碍;重症为意识昏迷,对反射消失,全身痉挛。不慎吸入,应将中毒者移至闻不到药味的地方,解开衣服,躺下保持安静。不慎接触皮肤中毒,立即脱下污染衣服,并用肥皂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最好是食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中毒,给中毒者喝温食盐水催吐,呼吸困难时要马上进行了人工呼吸。一般急救药品为阿托品,绝对不可让中毒者服用吗啡或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