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外观为浅黄色透明油状液体,比重为1.39,沸点100-105℃/0.001mmHg,溶于水及丙酮、苯、乙醇等有机溶剂,常温下贮存较稳定,遇碱易分解,光和热也能加速其分解。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开启包装物时应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避免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3.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扑。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诊治,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肥皂水(忌用热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皮,迅速用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