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病害发生初期按推荐剂量,兑水50千克,均匀喷雾。
2.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亚胺类植物杀菌剂,具有直接杀菌、内渗治疗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防治油菜菌核病、烟草赤星病和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烟草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在油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开启包装时,容器口不要正对着自己或他人,防止农药喷到身上或眼睛内。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
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
2.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沾染皮肤或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
(3)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对症治疗;催吐、洗胃。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
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污染水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